5月以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根据全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房地产形势座谈会会议精神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指导意见》,为最大限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出台了《关于最大限度使用住房公积金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执行期为一年,以下简称“新政”),现执行期满,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新政”执行以来取得的成效进行了评估:
评估认为:一年来,“新政”着眼于“去库存”盘活住房公积金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满足职工改善住房需求为目的。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职工改善住房需求及“去库存”方面取得的成效显著,全州共11.547万缴存职工及其家庭成了直接受益者,同时对促进了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自住房公积金“新政”执行以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使用率超过100%,全州住房公积金资金出现了流动性不足,面临资金使用困难,无法再支撑“新政”所有条款施行。为确保达到“控提、保贷”的目的,中心采取资产置换的方式,向银行融资,缓解了资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经充分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各委员意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调整修改。
在此,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馨提示,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调整修改后,我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会有小幅调整,请将要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职工,登录“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或到就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咨询。(卢权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