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整合优化基础教育资源布局具体为——
●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城镇幼儿园规模不宜少于6班,农村幼儿园规模不宜少于3班;
●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普通高级中学规模不超过5000人,完全中学普通高中阶段规模不超过3000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幼儿园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和高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对现有大班额、大校额要逐步化解达到标准。
在乡镇标准化初中寄宿制和小学高年级寄宿制方面,原则上——
●人口在2万人以下或初中学生规模达不到600人的乡镇不独立设立初中学校、统筹设置联片乡镇初中学校;
●人口在2万人至5万人的乡镇可举办1所初中学校;
●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乡镇可举办2所初中学校,每个乡镇设置不少于1所寄宿制小学。
学生就近入学与集中在校寄宿的关系,贵州明确原则上——
●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在校寄宿。
在充分考虑普通高中办学效益、学龄人口变化、高考综合改革需要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我省将重点在市(州)和县级政府所在地新建、改扩建一批规模适度的普通高中,特别是新建普通高中应布点在市(州)政府所在地,逐步撤销在乡镇举办的普通高中。人口大县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论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确需保留在乡镇的普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