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多种收费项目取消
新政执行后,将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上周末,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已经进行审议,待政府审批后实施,由于额度被大幅削减并仅限首贷,该《办法》被称为“最严公积金新政”。
近日有关媒体报道称,住建部已经开始在内部研讨住房公积金及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提取、使用的有关问题,尽管并未列入相关政策议程,但却是住建部首次在内部论及住房公积金及其贷款的异地使用问题。目前,湖北、安徽两省已经开展了在省内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尝试。
据了解,此前,北京二手商品房交易公积金贷款需要缴纳贷款额的千分之三的担保费,以及1500元的评估费。以贷款额80万为例,新政执行后,北京二手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或将减轻3900元的负担。
(深圳晚报综合报道)
新闻辞典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涉及二笔费用,分别是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
●评估费
借款人所购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及贷款受理机构认定的其他需要评估的房屋的,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需要向评估机构交纳评估费。其收费标准如下: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3‰ 收取评估费,最低收费300元,最高收费1500元。
●担保服务费
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目前主要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其他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服务费。自2009年3月9日起,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按贷款额的3‰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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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 二套房首付不低于60%
深圳晚报讯 (记者 刘万专) 深晚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执行住建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目前未作调整。尽管部分银行房贷政策有所调整,但深圳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仅为20%,公积金贷款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69倍。与银行实行的房贷新政相比,职工购买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实惠依然明显。
银行房贷新政:认贷不认房
根据人行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简单而言,商业银行实行的房贷新政是“认贷不认房”,只要名下没有购房贷款,那么购第二套房时,仍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
针对各大银行陆续宣布实施房贷新政的消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应说,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未调整,仍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未作调整。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2010年11月2日国家住建部、财政部、人行、银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更好地保障中低收入家庭解决购买首套自住房问题,我市对职工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公积金贷款实行首付20%的优惠政策。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改善型需求,实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的政策。目前,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何种方式贷款更实惠
对于市民而言,到银行贷款买房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何种方式贷款会更实惠?
根据现行政策,市民购买首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更加实惠,但市民购买第二套房仍实行首付比例不得低于六成的政策。银行房贷新政实行后,购买第二套房时,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只要此前的银行贷款已结清,仍可享受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三成的政策。
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该中心将密切关注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政策变化,及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研究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优质、优惠的公积金贷款服务。
编辑:何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