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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业务培训摘编
时间:
2016-10-14
2016年9月29日,应工行的邀请,公司一行2人了参加工行组织的业务培训,现将部分培训内容摘编供大家学习了解。
一、部分业务费率:
二、个人贷款政策要点:
一)一手住房贷款
1、借款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并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2、贷款最长期限30年。
3、最低首付款20%,贷款金额最高为所购住房市场价值的80%。
二)商用房贷款政策要点:
1、借款人年龄在25(含)--60周岁(含)之间。
2、贷款最长期限10年。
3、首付款比例为50%,贷款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三、抵押登记风险告之
1、客户购买公司开发项目的住房或商用房,向银行申请贷款,均以所购房屋在抵押登记主管部门办理了抵押预登记手续,公司作为保证人,承担了阶段性连带责任,该保证责任免除条件为至该笔贷款的抵押物办理正式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移交银行为止,阶段性担保责任免除。
2、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及最新司法解释,期房抵押登记因其并不具备法定的抵押登记条件,在其完备法定登记的条件期间,不产生抵押权。所以抵押预告登记只有准物权的效力,即不可能具有同抵押登记一样的优先受偿效力。如因贷款对应的抵押物在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未取得抵押权,贷款银行对贷款对应的抵押物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相应的银行贷款本息就不能通过抵押物实现,银行将对不能实现的贷款本息向担保人进行阶段性保证责任的追索,这样势必给公司带来不同程度的压力。
3、为了有效降低公司阶段性保证责任,所开发项目应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及时办理购房贷款客户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及时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房屋他项权证)移交贷款银行;对法律规定已失效的预登记贷款客户,应抓紧完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尽快将房屋他项权证移交相应的贷款银行。